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繁体版
手机版
微信
微信
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 1
  • 2
  • 3
您的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建言献策回应>详细内容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0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青海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5-07-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01号建议答复的函

青国土资函〔2015〕115号

朱元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冷湖地区唯一水源地补给水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非常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及时向冷湖行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了解了情况,并收集了省柴达木综合地质矿产勘查院编制的《甘肃省阿尔金山余石山铌钽稀有金属矿勘探开发对青海省冷湖地区丁字口水源地地下水可能造成的污染分析》。根据收集的基础性资料,下一步我厅拟就余石山铌钽稀有金属矿勘探开发与丁字口水源地保护问题与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进行沟通,提出今后慎重对待余石山铌钽稀有金属矿勘探和开发利用,最大程度保证冷湖地区城镇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等问题。沟通和处理情况,我厅将及时向您通报。

  最后,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赵重英       联系电话:0971-6136448

 

 

2015年7月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