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沟通协作 实现信息共享
我厅与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积极构建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协作配合机制,2019年8月我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查处涉嫌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联合办案的通知》(青自然资〔2019〕4号)。2019年9月12日,我厅牵头组织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等相关单位召开了“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联络员会议”,在通报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基础上,就强化沟通协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进行分析研究。近期,我厅还将组织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公安厅等相关单位召开“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协作配合联席会议”,进一步落实协作配合、信息共享长效机制。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迅速行动,主动与司法机关对接、沟通,全面强化协作机制,依法查处了一批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案件,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秩序,有效震慑了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公安、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开展了多次执法行动。如西宁市城北区自然资源局及时配合公安部门和扫黑办申请开展了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破坏认定工作;海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等12个部门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循化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公安、环保、水利、镇政府等部门依法拆除涉嫌非法采砂的砂石料场;黄南州认真落实行政与司法协作机制,及时完成了1件检察建议书办理工作;海南州兴海县自然资源局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次,依法清理无证开采行为1起等,在社会上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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