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器人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繁体版
手机版
微信
微信
中国政府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 自然资源部
  • 1
  • 2
  • 3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公示公告>详细内容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16:29:52 浏览次数: 【字体: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的通知

青自然资规20223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以下简称《基准(土地类)》)已经2022年4月13日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青海省国土资源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青国土资﹝2017﹞263号)同时废止。

附件:《青海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土地类)》.xlsx

               2022年4月2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