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益诉讼法治建设 持续助推地方治理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邀请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法治宣讲
推进公益诉讼法治建设 持续助推地方治理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邀请省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法治宣讲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一优两高”战略部署,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提升自然资源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规范履职。8月5日,省自然资源厅第二期法治大讲堂邀请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江源法治宣讲团以“推进公益诉讼法治建设 持续助推地方治理”为题在厅机关开展宣讲活动,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厅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集中学习。
宣讲团的四位检察官从服务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出发,全面解读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推进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促进依法行政的法律监督职能定位,以青海检察机关办理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典型案例为鲜活法治教材,回顾与展望了公益诉讼检察制度顶层设计、局部试点、全面推开、创新提升的全链条演进过程,系统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模式”坚持生态保护优先、服务绿色发展的价值取向和法治内涵,对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深化自然资源领域公益司法保护合作,不断凝聚服务地方治理合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释。
此次宣讲,既是一次全面了解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不断厚植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精彩普法培训,也是加强自然资源厅与检察机关的协同服务,协力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深度互动。进一步增强了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协作协同意识,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好自然资源领域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共同推进地方治理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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