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推动重大项目开复工的政策措施解读手册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第一部分 政策全文
第二部分 重点解读
问:用于疫情防控项目选址有哪些特殊政策?
答: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开工建设,拟用土地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视为重大建设项目允许占用的情形处理。
问:用于疫情防控的建设项目用地,若为非永久占用土地资源的,是否需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答: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土地的,对于使用期满后无需永久转为建设用地的,可以恢复原状后交还原土地使用者,无需再办理农转用手续。如需永久转为建设用地,则在疫情结束后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问:用于疫情防控的建设项目用地,是否能够按照重大项目予以优先保障?
答:对于疫情防控需要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按照重大民生等项目对待,不受当地供地率等条件的制约。同时,在用地计划指标上由省自然资源厅统筹解决。
问:疫情防控期间实地踏勘等工作如何开展?
答:在疫情防控期间,省厅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借助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影像与北斗定位等技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于能够通过以上手段踏勘的不再进行现场踏勘。同时,对于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要求在相关审查审批中必备要件的补正时间延长至20个工作日。
受理主体:省自然资源厅
需提交材料:
疫情结束后依法依规提交建设用地审查审批相关材料
办理时限:
无
第三部分 典型案例
尚无典型案例
第四部分 政策咨询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 位:省自然资源厅
办理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负 责 人:秦海燕
联系电话:(0971)6318405
传 真:(0971)6242794
电子邮件:qhzrzytytgzc@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延伸段77号
联络员名单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省自然资源厅 |
杨杰 |
副处长 |
186******5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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